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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一周新闻报道》印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3-18

  为进一步提升《盐田一周新闻报道》的排版印刷质量与效率,确保新闻资讯能够以规范、美观、及时的方式呈现,我部拟委托一家第三方公司承接《盐田一周新闻报道》的排版印刷工作。根据《盐田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2024年修订版)》及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盐田一周新闻报道》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田一周新闻报道》印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价在28万元以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地为深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印刷,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诚信良好,不存在失信惩戒,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查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四、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报价人的资格作有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服务实质性要求的相关方案,按照本函对报价人资质、信誉、方案、报价、售后等五个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采取百分制,选取得分最高者作为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单位。

  (二)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执行方案、营业执照、报价单、团队经验实力等有关资料于3月20日(星期四)下午6点前加盖公章送至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526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ytqwxzx@yantian.gov.cn,并电话告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526办公室

  项目经办人:郤俊锋

  联系方式:0755-88170635

  电子邮箱:ytqwxzx@yant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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